中国早期国家的历史发展阶段,按照学术界比较一致的意见,应当相当于新石器时代后期和传说时代的五帝时期。由于中国早期国家的形态及其发展道路涉及到中国上古时代如何由野蛮走向文明、早期国家的特色、文明时代初期社会发展道路等重要问题,所以,它理所当然地受到学术界的长期关注。今试将若干偏重于理论方面的思考胪列如下。
一,中国早期国家的形成走着颇具特色的道路。正如专家所指出,这道路既有阶级分化的道路,亦有社会管理职能强化的道路。愚以为,对于中国古史来说,这后一条道路可能更为普遍和重要。据《尚书·尧典》记载,尧的时候就曾“允厘百工,庶绩咸熙”。舜时又正式任命了司空、司徒、士、工、秩宗、典乐、纳言等职官,虽然这些官职名称未必为当时实有,但是尧舜时已经重视设官分职,行使国家管理职能,当为可信。至禹的时候,“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尚书·禹贡》)。如果没有庞大而系统的管理机构,要达到这种局面是不可想象的。从古史记载中可以看出,尧舜禹时代的社会管理职能已表现得十分突出,但却很少发现有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的影子。这正是中国早期国家形成的关键时期的情况。可以说,中国早期国家是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形成的建立在众邦之上的社会权力组织。
二,中国早期国家并非按地域划分国民的结果。以古代希腊、罗马和日耳曼为代表的古代西方早期国家的特点是,它在氏族制度之后“按地域划分它的国民”。前辈专家或谓禹时划分九州即如此,这是一个可以再讨论的问题。据《尚书·禹贡》记载,禹所划分的九州主要是地理区划,而不是政治区划。虽然讲了九州的贡赋,但并不是以州为单位的贡纳。在贡纳之后夏王朝要“锡土、姓”,即赐土、赐姓。这表明,向中央贡纳者是居住于各州的氏族部落。可以说,中国古史在进入文明时代以后很久,社会的基础依然是氏族,而不是按地域划分的国民。真正打破氏族的藩篱,而使编户齐民成为普遍的社会组织,已是战国中期社会巨大变革之后的事情。
三,中国早期国家既表现出镇压和统治的性质,又具有浓厚的仁慈性质。从古史记载和考古研究看,至少从夏代起就有了刑罚和牢狱,殷代依然如此,甲骨文的刑罚用字就有多种。在夏商之前的尧舜时代也有主管刑罚的职官,曾对“蛮夷猾夏,寇贼奸宄”等现象进行处罚。但是建立在广泛氏族组织基础之上的中国早期国家,也具有管理和团结广大社会成员的功能,并在行使这一功能时表现出仁慈性质。《尚书·尧典》载,相传尧的时候,“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舜的时候,虽然有刑罚,但是要“眚灾肆赦”,对于无心的过失犯罪要赦免。《尚书·皋陶谟》载舜时主管刑罚的皋陶主张“允迪厥德,谟明弼谐”,意即实践美德、高明和谐。禹亦主张“安民则惠,黎民怀之”。春秋战国之际,墨子总结上古政治,谓“古者圣王之为政也,言曰:‘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近。’”“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古之圣王,举孝子而劝之事亲,尊贤良而劝之为善,发宪布令以教诲,明赏罚以劝沮”。这说明那个时代是将“义”、“德”放在首位考虑的。墨子谓“昔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是也”,可见其所谓的尊尚“义”、“德”的历史时期正是中国早期国家的时代。战国末年,韩非子根据他的历史进化观,认为“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竞于道德的上古时代将仁慈道德放在首位,这是合乎中国早期国家情况的。
四,关于“大同”“小康”时代的社会形态性质似可重新认识。《礼记·礼运》篇关于“大同”“小康”两段话,是熟悉古史者耳熟能详的两段名言,前辈专家或有将两者作为原始时代与阶级社会的不同标识来认识者。其实,《礼运》篇所云“小康”是国家产生以后的社会情况,应当是没有疑义的。但是《礼运》篇所云“大同”是否就是国家出现以前的原始时代的反映呢?是篇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按照前面的分析,可以说这正是中国早期国家的典型表现。所谓“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和“天下为公”的观念正反映着早期国家的社会管理功能和浓厚的仁慈观念。《礼运》篇所讲的“大道之行”是自黄帝开始的五帝时代的社会情况,与中国早期国家的时代正相契合。愚以为《礼运》篇所讲的“大同”、“小康”是从舜、禹之间划分开来的,即所谓的“大道之行”与“三代之英”的区分,这并非原始社会与阶级社会的分界,而正是早期国家与比较完善的国家时代的界标。
五,在中国早期国家形态中,以占卜祭祀为主要内容的神权占有重要位置。由原始宗教转向早期国家形态下的神道设教,其间并没有截然界沟。早期国家形态下的神道设教,作为国家权力的一种体现,虽然有为统治者服务的方面,但更多地表现为对于广大民众的一种人文关怀,这与中国早期国家的仁慈性质有相通之处。在迄今为止所见的考古发现中,祭祀遗址和遗物多有所见。对于这些考古资料,可以将其纳入早期国家面貌的考究之中。
六,考古发现所见龙山文化时期的城址对于研究中国早期国家有重要意义,可是也不可以过分地予以强调。城市的出现是早期国家的标志之一,但并非唯一的标志。《说文》:“国邦也,从□从或。”段玉裁注谓“邦国互训”,“戈部曰‘或,邦也。古或、国同用,邦、封同用”。据研究,在上古文字中,“封”、“邦”实为一字,是封土成堆并植木其上之形。可以说,国字所从的方框并非国字的根本意义所在。考古发现所见的城址有可能是古国遗存,但这并不否定没有城址的地方,也可能存在过早期国家。
七,在中国早期国家形态中,“礼”是十分重要的内容。龙山文化遗址中曾发现不少礼器,如山东龙山文化发现的大型蛋壳陶杯,一般壁厚不到5毫米,重不到50克,器型上大下小,重心不稳,这种制作精美的黑陶杯,专家认为并非当时的实用器,而是礼器。再如良渚文化的精美玉器,应当也是礼器。礼器出现表明当时的社会上“礼”已经为人所重视而普遍实行。上古时代的“礼”,以人鬼与天神之祭为大宗,这些“礼”已经包含了许多方面的社会政治内容。《礼记·礼器》篇载:“昔先王尚有德,尊有道,任有能,举贤而置之,聚众而誓之。是故因天事天,因地事地,因名山升中于天,因吉土以飨帝于郊。升中于天,而凤皇降,龟龙假;飨帝于郊,而风雨节,寒暑时。是故圣人南面而立而天下大治。”意谓“圣人”能够联合团结各方面的人进行各种礼仪,所以才能使天下大治。愚以为研究中国早期国家形态,很有必要重新审视和探讨新石器时代后期的大量礼器。这些礼器和一些远古城址相比,其所蕴含意义甚至还更为重要些。可以说礼乐的系统化是文明时代人际关系的润滑济,龙山文化后期的礼器是中国早期国家形态的物化表现,也可谓是早期国家形态的文化表征。
八,由国家的萌芽到早期国家的出现,由早期国家至完善的国家形态,都有比较长的历史时期。这两个历史时期的发展虽然不似远古时代那样缓慢,但和后世相比,毕竟是漫长而迟缓的。对于中国早期国家的研究固然需要找出由量变到质变的转折点以作为界标,但是对于发展的长期性也应当有充分的估计。
总之,中国早期国家形成所经历的两条道路,中国早期国家的两种社会职能是我们对于早期国家问题认识的出发点。关于两条道路和两种社会职能说法,我们可以从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著作中找到相当典型的论述。这些论述可以指导我们研究中国早期国家问题,然而,中国早期国家是很有特点的,与西方古典世界相比有着不小的差别。研究这方面的中国特色,是学术界对于中国早期国家形态研究中的长期而重要的任务。